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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以前我在东莞买的社保卡,卡没用,现在在深圳工作,能在办社保卡吗?

劳动纠纷 2022-11-04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 深圳的社保卡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如果是属于异地就医,是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可以异地办理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
    法律依据: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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