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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交完费能退吗

综合法律 2022-11-04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作医疗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费:交费后未享受居民医疗待遇即死亡的;与其他种类的医疗保险重复缴纳的;属于新农合减免人员的,减免人群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及其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和重度残障人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合作医疗可以补缴,因为合作医疗是按年缴费的。目前我国医疗的补助政策是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医院缴费后可以退款。在医院缴纳费用后,如果不进行相关项目的治疗,在办理出院时,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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