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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买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首付是属于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离婚 2022-11-0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夫妻共有的房屋。即使婚前是一个人出资的,但是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另一方,所以房屋是共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婚姻期间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之前购买的,一般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没领结婚证买房能写两人名字。但因为没领证,双方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属于按份共有,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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