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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批捕意味着什么

综合法律 2022-11-04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会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对发现不应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或者是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人民检察院批捕一般意味着: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或者是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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