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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能否撤销合同

合同纠纷 2022-11-05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合同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委是有权撤销合同的,法定有撤销权的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的合同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合同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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