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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有结婚证,男方死亡,女方能分到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2-11-05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同居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对财产的继承权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则未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能按一般财产关系进行处理,如属于共有财产的,只能分割共有人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财产。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的,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点:
    1、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2、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没有结婚证财产能够分,可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当事人共有的,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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