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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只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吗?

婚姻家庭 2022-11-05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证没户口本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若当事人可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的除外。例如当事人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户籍证明材料的,可凭该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领取结婚证需要整本户口本,只带一页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办理。领取结婚证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应该携带好户口簿、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机关之后也要签订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是不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的时候需要携带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近亲关系的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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