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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通知外出参加公司半年度会议,期间晚上和同事一起吃饭喝酒,后不慎摔伤导致髌骨骨折。现公司只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医疗费用,公司不承担,是自己负责。请问公司要不要承担医疗费用呢?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给。

工伤赔偿 2022-11-05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期间造成骨折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确认为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缴了社保的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需要自己承担责任或者是侵权人承担责任。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伙食补助费用,住院费用,停工留薪的工资。
  • 如果公司不赔偿相关的工伤费用的,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应付的费用。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如果公司不赔偿相关的工伤费用的,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应付的费用。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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