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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处告知需30天冷静期,如在30天一方提出不愿意,是不是就离不成??然后又得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吗?

离婚 2022-11-05 2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但是需要等待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想要绕过离婚冷静期,快速离婚,可以先由一方去法院起诉,然后请求法院调解,达成调解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协议离婚的,签了离婚协议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可以拿到离婚证;拿到离婚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不是双方都同意立刻可以离。以协议离婚为例,我国在协议离婚中新增“离婚冷静期”的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只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后才能再到婚姻经过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才完成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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