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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2-11-06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有:
    1、合同代理人有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活动;
    2、合同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其代理权限以内;
    3、合同代理人必须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3、代理人只能代理合同一方,不得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除非双方当事人均同意。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 合同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3、无权代理未经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合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1)合同代理人有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活动;
    (2)合同代理人必须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3)代理人只能代理合同一方,不得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除非双方当事人均同意;
    (4)合同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其代理权限以内《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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