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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和男朋友分手了,男朋友让我归还他的送给我的所有物品,然后他还整理了一个清单,就是出去吃饭的钱都让我还给他连一个两块钱的火腿肠都在清单里面,总共让我还他5000块钱,还在朋友面前说我欠他钱,分手了,现在来跟我要谈恋爱所付出的金钱,但是我也付出了,他整理的清单,我没有清单,他现在一直给我要钱,还威胁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1-06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对于恋爱期间基于自愿互相赠送的一般财产礼物等,属于赠与,在赠与物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后,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受赠方有权不返还该财物;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等较大数额的财物,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分手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热恋时出手大方,分手后一般基于婚约基础上的赠与的财物应当返还。在恋爱过程当中赠与的小额钱物,或者存在相互赠送行为时,一般不得请求返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分手后要求还钱,是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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