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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死了,但我有死亡证明可以与别人结婚吗

婚姻家庭 2022-11-06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就自动消除了,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结婚双方各自拿的身份证、户口本、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结婚双方各自拿的身份证、户口本、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如果老公是自然死亡的,妻子想要和他人结婚的,只要有丈夫的死亡证明,就可以依照正常结婚流程与他人登记结婚。如果老公是宣告死亡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宣告之日,即为老公死亡日期,妻子再婚时,需到派出所开处死亡证明,就可以依照正常结婚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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