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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房贷还不上,但是房子还没下来,不能买卖,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1-06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主贷款还没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卖。房主向银行进行房屋贷款时,是可以用购买房屋与银行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房屋产权证由银行代为保管,则此时是不能将房屋进行交易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房贷未还清可以卖房,但是房屋不能过户,需要还清房屋贷款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的可以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之后,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正常出售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贷款下不来房子买不了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变更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对交出去的首付的处理办法;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请求要回首付或通过其他方式公平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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