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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问一下,我现在在外地,没在家,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怎么办?

离婚 2022-11-06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今背井离乡到外地打拼的夫妻不在少数。一旦感情破裂,他们是否可以选择在外地办理离婚呢? 如果是协议离婚,既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唯独不可以在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异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选择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这时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以常见也最有力的证据材料就是居住证。除此之外,如果双方在经常居住地购买了房屋,也可以由物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因此,在外地怎么离婚,要取决于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时,是可以在异地办理手续的。在异地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诉讼离婚可在异地办手续。在异地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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