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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友买了一套房,但是需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

离婚 2022-11-06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与结婚后不一样。结婚前加名字的,因为还没有成立夫妻关系,所以即使加了名字,也是按照出资额享有。但婚后因为存在夫妻关系,加名字则可以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男方买房付了首付款的,结婚后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加女方名字,没有约定的,可以不加女方姓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且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视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果没有加名字的,男方个人还贷的,其房屋可能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男方买房付了首付款的,结婚后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加女方名字,没有约定的,可以不加女方姓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且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视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果没有加名字的,男方个人还贷的,其房屋可能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男方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没有必要加女方名字。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若为共同共有,该房产你们双方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双方按设定份额拥有相应份额。 房产证上未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该房产分割方式采用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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