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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交警判主责不公平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1-06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擅作主张认全责,应当根据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根据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人被认定为个人全责的话,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要承担交通肇事的罪名,属于刑事犯罪,要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认全责当事人仍旧需要承担民事赔偿义务,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警定责不公平,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觉得不公平的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错误的具体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我们很多人,尤其是不熟悉事故认定责任的人会认为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的过程中有不公平的现象发生。那么,当我们面对事故认定中不公平的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呢?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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