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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嫁人后,偶尔遭受家暴,怀孕五六个月,因为夫家对他不好,提出离婚,孩子也打掉了,结果男方给的30万彩礼被男方拿去开饭店,因为要离婚,就名义上转给了厨房的厨师,最后离婚时财产分割什么也没要,法院已经宣判2个月,这个时候反悔又想分财产了,还有希望吗

婚姻家庭 2022-11-06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遭受家暴的一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被家暴能多分财产,有对方家暴证据的离婚能要求多分财产,在诉讼离婚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家暴方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可以分得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财产分配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少分。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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