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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除赔偿标准是多少

拆迁补偿 2022-11-06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厂房拆除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厂房本身的价值,拆除厂房应对厂房的所有权人给予赔偿,赔偿包括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或租金价差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厂房拆迁赔偿是:
    1.替代厂房土地的价差损失;
    2.厂房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3.地上物即厂房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4.厂房拆迁搬迁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厂房拆除后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制定具体的征收方案决定。但是征收的补偿费用用是绝对不会低于厂房本身的价值的,因拆迁产生的必要花费征收部门都是会予以补偿的如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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