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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已生育子女,女方户口已经迁到男方家,现在分开怎么迁回原籍,

婚姻家庭 2022-11-06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户口迁移需要如下相关手续:第一步,应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二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非婚生子女转户口的方式: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成年子女本人或父母向迁入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向户籍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移,领取迁出证,并注销户籍;前往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只要符合迁移制度都可以回迁,如在原籍购买房屋、工作调到至原籍、原籍父母无人照顾需要回迁等。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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