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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大理人,在网上卖给重庆的一个人了一些兰花,他付给我了一点定金后就把我拉黑了,我报派出所了,人家叫我上法院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2-11-06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向对方要,或者跟对方协商解决。对方拒绝还钱的,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原告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商家不退定金的,可以与出卖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拨打12315举报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在买卖关系中,对方在收到货物后拒不付款的,警方一般是不能立案追诉的;对于该类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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