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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现在都同意离婚,结婚证是在男方那边办的

婚姻家庭 2022-11-06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领取的,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只需要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是一定要在结婚的地方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夫妻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首先以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签订离婚协议书为前提条件,在符合前提条件时,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向相关的工作人员出具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离婚证一般要结婚证的,因为办理离婚证需要收回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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