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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级工伤后七个月了,公司还没帮我申请伤残补助,有时限吗?谢谢

工伤赔偿 2022-11-07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一次性获得九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到期的或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提出解约的,可通过上述方式依法向单位主张该补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认定后申请赔偿有时间限制,时间通常是30日。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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