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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买的奶茶带回家后,里面喝出虫子,我可以告商家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1-07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的,首先先收集相关证据与其进行协商,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就自身被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相关的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经营者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行政执法部门出示证据,陈述自己的受害经过,提出赔偿要求,希望有关部门在调查了解并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赔偿决定。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在以下情况下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或行政部门已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意的情况下;
    2、在与经营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3、经营者拒不执行已作出的调解和赔偿决定时。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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