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企业上市前应做哪些准备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07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上市前应做以下准备:
    1、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制作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4、依照法律规定聘请保荐人;
    5、其他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 公司上市前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一、完成公司的股份制改,达到上市公司的形式标准;
    二、上市的知识产权相关准备工作;
    三、全面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和运行制度;
    四、公司上市前需要准备的其他手续。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四十六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九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 企业上市前应做以下准备:
    1、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股份发行事项和募集资金用途;
    2、制作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3、依法聘请保荐人,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