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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前几个月去我女朋友家提亲当时她是怀孕的付了8万多的彩礼但是生了小孩以后她说不想过了要出去了这种情况彩礼能要回么?

离婚 2022-11-07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怀孕了,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时候一定要返还。如果已经结婚并且男方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女方怀孕了就可以不用退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怀孕了不退还彩礼可以,这说明二者已经共同生活了,此时一般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除非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生了小孩就说明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那离婚一般不能要求退彩礼,但是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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