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名字有个报废车没有处理,还能买新车上牌吗?

交通事故 2022-11-07 2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报废了车牌不能卖。车报废的,车辆管理所将于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号牌等,出具注销证明。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另外选择新的号牌号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车报废了车牌能保留。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旧车没注销新车是不可以上牌照。机动车上牌照,需要车主携带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正副税本、再到去车管所登记申请号牌、选择号码牌即可。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