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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判决需要去民政局备案吗

婚姻家庭 2022-11-08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般就不需要到民政部门办手续了。因为我国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也解除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判决离婚后,当事人一般是不需要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因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之后,其婚姻关系具解除了,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判决离婚后,当事人一般是不需要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因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之后,其婚姻关系具解除了,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手续。离婚判决书是起诉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凭证,离婚证是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凭证,采用不同方式的离婚,得到的离婚凭证就会不同,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果一样,都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
    所以当当事人拿到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后,其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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