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外地农户,在上海个企上班,这种情况能不能交公积金

劳动纠纷 2022-11-08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下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出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全额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注销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企业须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公积金。企业有义务为在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且包括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公积金,即使是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也应参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企业须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公积金。企业有义务为在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且包括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公积金,即使是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也应参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企业如果与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了劳动关系,必须为其缴纳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