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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综合法律 2022-11-08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入户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
    1、申请人的户口本、准备迁入的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办理入户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
    1、申请人的户口本、准备迁入的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毕业生落户需要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户口簿、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落户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3、由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分别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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