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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公司领班,我下面员工违规并未造成伤害和公司损失,公司要给我处分罚款,这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1-08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作为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则公司无权对员工罚款。法律规定,罚款是一项行政处罚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公司则是营利法人的一种,不是行政机关,主体不适格。
    因此,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不合法,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只有行政单位才能进行罚款,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等。
  • 企业并没有对员工罚款或者体罚的权利;但是因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所以,企业不可以对员工罚款。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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