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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下,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到底咋办,物业费有权不交吗

产品质量 2022-11-08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有质量问题业主没有不交物业费的权利。房屋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没有责任替开发商承担责任,只要物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合格的服务的,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一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房子质量有问题不可以不交物业费:我国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规定这些内容是房屋买卖内容的补充,有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与物业公司无关,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也需要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法律依据: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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