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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一个放高利贷的人,开XX而且把欠款人的名字发朋友圈骂,这个够犯罪吗?

债权债务 2022-11-08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放高利贷如果行为触犯法律规定的会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 用借到的钱给别人放高利贷是犯法的,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触犯法律规定的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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