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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证委托需要什么材料?

合同纠纷 2022-11-08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委托公证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房产委托公证的办理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1、居民身份证;



    2、有代理人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证。公证处会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如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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