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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开公司我是法人,只占股5%,现在我想退出,其中一个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

合伙企业 2022-11-08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合伙人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



      
    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达到退股目的。如果是合伙企业则可以依法进行内部转让或者退伙。



      
    三、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但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可以转让股份。可以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转让份额,或者退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两人股东公司,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另一股东,对方既不同意转让股权又不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这要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合伙开公司后想退出的方式有:
    1、转让股权;
    2、辞职;
    3、要求公司收购本人股权;
    4、符合法定情形的,请求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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