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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了能复婚吗

婚姻家庭 2022-11-08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丢了之后需要复婚的,应当向由当事人补办离婚证,再将补办的离婚证作为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单身证明材料,再依据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与程序进行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了之后需要复婚的,当事人应当先补办离婚证,再将补办的离婚证作为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单身证明材料,在复婚时,依据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与程序进行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证遗失的情况下,如果现在要复婚是需要补办离婚证的。因为复婚时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但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其他无配偶证明材料的,也可以不提供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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