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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监外执行到期可以申请延期吗?

刑事辩护 2022-11-08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监外执行哺乳期是一年,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如果犯罪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监外执行时间是一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法律没有规定因哺乳期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但是哺乳期一般是一年,因此决定机关可考虑该期限来作出决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正在哺乳等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对于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期限由批准机关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中规定。批准机关应当在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四条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
    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五条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在罪犯离开监狱、看守所之前,监狱、看守所应当核实其居住地,书面通知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对其进行出监、出所教育,书面告知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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