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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一个月,没查出来问题,还要多久

刑事辩护 2022-11-08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留置六个月以后的处理办法是: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法律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留置六个月以后的处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法律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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