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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可以扣电动三轮车吗?

交通事故 2022-11-08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扣电动车合法,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电动车,驾驶人违章但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也可以扣留电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交警有正当理由扣电动车是合法的,例如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扣留电动车;电动车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定,交警对其处以罚款时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也可以扣留电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开电动三轮车被查了,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处罚,在接受处罚后可以取回被扣留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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