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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没有分配离婚以后还可以分配吗?

离婚 2022-11-09 0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离婚一般不分配,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是房屋婚后产权变更为夫妻二人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方的婚前房产一般不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配,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是房屋婚后产权变更为夫妻二人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时,一般不对婚前房子进行分配,因为婚前房产一般属于个人房产。但若双方约定该婚前房产的具体分配方案的,按照约定分割,约定该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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