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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者出院后,过半年再去理赔可以?

交通事故 2022-11-09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可以当天去理赔,但是建议出院当天不要去理赔,而是等到伤情稳定之后,先做个伤残鉴定,之后再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不至于在有伤残的情况,却没有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的伤者出院后,可以当天去理赔,但是建议在出院当天不要去理赔,而是等到伤情稳定之后,先做个伤残鉴定,之后再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不至于在有伤残的情况,却没有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超过两年还能理赔。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获得理赔,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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