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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了,当地警方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已判决,我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刑事辩护 2022-11-09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起诉诈骗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移交证据,案卷;再由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诈骗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被告人仅是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直接依法判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被告人退赔的。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 诈骗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被告人仅是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直接依法判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被告人退赔的。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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