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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合伙,但是最初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我持有30%的股份,合伙期间,合伙人以经营不佳为由,未支付工资,现在我因为资金困难,不想再与她合伙,本金我也不要了,但我担心宣布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我会承担更多的债务,请问怎样才能退出来?

合伙企业 2022-11-09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生意一方退出需要退本金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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