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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因甲方原因停工2天半需要付误工费给工人吗?

工伤赔偿 2022-11-09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规定的工伤误工费,每天是按照员工的日均工资来计算。员工在工伤期间停工留薪的,停工留薪的费用可以视为误工费,是按照员工的工资来计算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停工期间的农民工不会获得误工费赔偿,但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通过正常劳动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停工期间的农民工没有误工费,但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通过正常劳动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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