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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离婚了他要拿走房子一半怎么解决

离婚 2022-11-10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来说都是房屋归一方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愿意要房子,那可以将房屋变卖,然后分割卖房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被加名字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进行房产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对配偶的赠与,该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屋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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