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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制应何时开始

公司成立 2022-11-10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一般是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为准。公司法规定除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外,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设立公司无需实缴资本,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注册资本实缴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除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外,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设立公司无需实缴资本,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可以长期不缴,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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