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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把房子抵押,去还房贷,请问这样可取吗

合同纠纷 2022-11-10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申请房产抵押贷款:该房产是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的用途明确合法;以及申请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可以二次抵押正在供房贷的房子。抵押人应当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合同,双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正在供的房子可以拿去二次抵押。抵押人应当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合同,双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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