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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的名义买贷款房子,购买合同是我的名字,会有哪些危险

合同纠纷 2022-11-10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行为。借他人名义买房的法律风险如下:借名购房合同可能会被确认无效;借名购房的事实认定非常困难;出名人一旦恶意处分房屋,房屋可能无法追回;出名人的购房资质会受到影响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用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的风险通常有:
    1、他人拒不承认的风险;
    2、他人将房屋占为己有的风险;
    3、不能依法办理相关的房产转移手续的风险;
    4、对方当事人认为受到欺诈、依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风险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用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屋有下列风险:他人拒不承认的风险;他人将房屋占为己有的风险;对方当事人认为受到欺诈、依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风险;以及不能依法办理相关的房产转移手续的风险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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