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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我个人按揭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双方一起还贷,但实际情况还是用我自己的钱还贷的,现在要离婚,女方要求赔偿共同还贷的钱,我需要赔付女方钱吗?

离婚 2022-11-10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可要求补偿,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归一方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看情况。如果一方付首付,也用个人财产还贷,属于个人财产。一方首付,登记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一般判给登记那个人,另一人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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