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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股东通过认缴占有股份,补缴为0。但是公司实际运营中股东通过个人账户出钱了。这部分钱应按股东投资还是借款处理?

公司成立 2022-11-10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处理,股东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这个要看股东在公司章程里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或者股东有没有具体的协议
  • 如果原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了认缴的出资额,全额转让认缴资本股权后其股东身份不再拥有。认缴资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改变,认缴资本股权转让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承担责任,但是原股东要对认缴前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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