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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9年,用车做了一笔贷款,合同是82000元,到手给了我70000元,请问律师我这是砍头息吗?谢谢

债权债务 2022-11-10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砍头息,指的是高利贷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称之为砍头息。根据法律规定砍头息是不用归还的,因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所以如果是请求不用归还砍头息的一方,那打官司就可以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砍头息可以起诉,砍头息是指放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的一部分钱,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预先扣除的,则应当按照实际的借款金额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砍头息合同一般是无效的。砍头息合同,是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叫做砍头息。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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